一、政策背景
我区户籍人口由2012年的18.33万增长为2023年的43.65万(数据截止7月),常住人口为74万,加上非户籍人口(持暂住证、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等)的入学需求,我区每年的新生数量持续净增约3000-5000人,年均新建开办7-10所学校以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截止2023年6月,我区完全小学44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6所、完全中学2所。我区部分按原有规划建设的学校学位已难以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今年已迎来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第一个高峰,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3〕57号)有关要求,制定《观山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内容解读
(一)《观山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观府办发〔2023〕5号)政策内容2023年有以下变化:
一是从2023年6月17日起,住宅的权利人(所有人及共有人)应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中任意一人或上述多人所有。二是今年将充分保障住宅用途的房产对应户籍的适龄儿童划片入学。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一房一户学位保障制”,保障一套住宅对应一户家庭内所有符合片区户籍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三是公寓和其他用途商品房产延续原有政策,无论公共户籍或者家庭户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四是其他不满足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延续原有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观山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观府办发〔2023〕5号)共有3个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1《观山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照今年最新人事任命更新。
附件2《观山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新增将龙湖天耀小区纳入观山湖区第十三中学委培范围;将金色时代小区纳入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贵阳学校委培范围。
附件3《观山湖区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较往年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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