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奖补政策》政策解读

文件原文

图片解读

音频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爽爽贵阳·旅居生活”计划的指导意见》,为充分发挥“爽爽贵阳·美美观山湖”的良好生态优势,优化利用存量房屋资源,推动开发优质旅居产品,激发乡村旅居发展活力,加快形成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观山湖区“爽爽贵阳 旅居生活”乡村旅居奖补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参考依据

本《政策》主要参考《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促进贵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贵州省“引客入黔”团队旅游及营销奖励办法》、《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贵阳贵安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观山湖区市场主体培育方案》、《观山湖区重点企业提质增效扶持方案》等文件草拟。

三、主要内容

(一)奖补类政策。该项政策明确分别对符合条件的“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所在村寨”及“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进行奖励。其中“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所在村寨”获得奖励的条件是需被评定为“爽爽贵阳 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被评定为重点产业项目的村集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获得补助的条件是按照《观山湖区推进“爽爽贵阳·旅居生活”试点实施方案》纳入乡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的经营户自2023年旅居工作启动以来投资建设经营的乡村旅居点,经村、镇认定,已按照旅居生活要求开展房屋改造施工,且已投资2万元及以上的,即给予1万元补助;房屋改造完毕,配备客用独立卫生间、洗漱用具、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网络信号等设施设备,满足旅居生活接待要求,且设施设备投入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再给予1万元补助。符合条件的乡村旅居试点村寨经营户投资经营的乡村旅居点,经贵阳市观山湖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按照《2024年乡村旅居经营用房认定参考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评为一类(95分以上)、二类(90-95分)、三类(80-89分)“爽爽贵阳 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评分低于80分的,不能获得奖励。

(二)贷款贴息政策。对纳入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的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若在我区贷款3年及3年以下,贷款金额为10万及10万以下的,可享受贷款贴息100%的政策。每户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贴息开始申报时间为本方案生效之日起每年年底一次性申报。

该项政策经营户享受贷款贴息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我区银行范围内贷款;二是贷款年限在3年及3年以下;三是贷款金额为10万及10万以下。每户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职业技能提升政策。对于纳入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积极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如烘焙类培训、厨师技能培训等,且获得第三方考评机构考评合格发证(如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等)的乡村旅居点经营者或从业人员,从事旅居生活工作满一年的,经镇政府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每个经营户奖补最多不超过5人)。

该政策获得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纳入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的乡村旅居点经营者或从业人员,需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且获得第三方考评机构考评合格发证;二是需从事旅居生活工作满一年;三是需经属地镇政府认定;四是每个经营户奖补最多不超过5人。

(四)旅行社政策奖励。针对每年带团队游客(每次20人及以上)到我区“爽爽贵阳 旅居生活”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进行游玩(留宿7晚及以上)的旅行社,分别按淡旺季给予补贴。旺季(5月-10月)按照每人每天1.5元给予补贴;淡季(11月-次年4月)按照每人每天2.5元给予补贴。

该项政策奖励的对象是旅行社。获得奖励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带团队游客(每次20人及以上)到我区“爽爽贵阳 旅居生活”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进行游玩;二是团队游客需在旅居点留宿7晚及以上。

(五)上规入统政策奖励。凡申报纳入我区限上企业的乡村旅居市场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自纳入限上企业起,3年内每年营业额较上年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每年奖励10万元。

该项政策奖励对象为乡村旅居市场经营主体,规定了上限入统奖励及达产增效奖励,明确了奖励的金额及时限。明确申请享受了该政策的,不再享受我区已出台的其他同类政策。

四、实施期限

明确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