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观山湖区侗苗庄火锅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7日,我局收到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7日抽检当事人香梨,检验报告NO:SP250409001,当事人采购的香梨,经抽样检验,乙螨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验报告(NO:SP250409001)送达当事人知晓并签收;5月7日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经查明,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的香梨是2025年4月7日在修文明志甲秀水果批发中心(个体工商户)购进,共购进30公斤,单价每公斤4元,货值金额120元;截至5月7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无剩余该批次的食品(香梨)。因是配送给顾客免费使用,未单独收费,故无违法所得。
(二)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餐饮单位立即整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进行巡查,杜绝此类不合格事件再次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