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观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anshanhu.gov.cn)”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观山湖区政府办公室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观山湖区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共同构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组配分类体系。

●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以及管理技术平台实际情况设定,核心元数据为信息名称、生成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

二、主动公开

●获取方式

1.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点此跳转政府公报(注:结合工作实际,观山湖区暂无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

2.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shanhu.gov.cn);

3.政务新媒体:“观山湖之声”微信公众号、“观山湖之声”微博;

●公开范围

观山湖区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观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anshanhu.gov.cn)”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观山湖区政府办公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主要形式,同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anshanhu.gov.cn)”查阅,也可以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查阅。

单位名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信息查阅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5号B区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联系电话:0851-87981505,传真:0851-87981735

0851-87988715(此电话仅接收依申请公开相关事宜)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guanshanhu.gov.cn/hdjl/qzxx/wyxx/

邮    箱:gshzwgk@guanshanhu.gov.cn

邮政编码:550081

●公开时限

观山湖区政府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信息产生后的规定时限日内公开。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观山湖区政府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观山湖区政府申请获取。观山湖区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观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5号B区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联系电话:0851-87988715

邮    箱:gshzwgk@guanshanhu.gov.cn

邮政编码:550081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观山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anshanhu.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邮政寄送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观山湖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所需申请的详细信息内容和用途。

2.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四)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答复方式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五、费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信息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观山湖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4栋203

邮政编码:550081

(二)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贵阳市白云区育才路2号

邮政编码:550014


监督电话:0851-87981735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5号B区

邮 编: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