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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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522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

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68号)精神,推进我区基层公共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着力实现保障区域百姓的基本文化权益、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实现,促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观山湖区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这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人们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重要阵地,是文化惠民工程及政策落实、落地、落细的重要体现。促进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从

而提升乡村的精神风貌、文明习惯、社会风气,促进新农村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07月底,在前期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工作,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各村(居)公共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基础建设。把各村(居)的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广电网络、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与资源加以整合、提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同时,建立与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培育与打造一支专业知识硬、服务意识强、组织管理优的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有效利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标准

根据《贵州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贵阳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标准、管理运行标准和服务供给标准等。同时,各镇、街道根据《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完善并细化各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各项指标。

   (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在镇、街道的村(居)挂牌成立XX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求设在人员集中、资源丰富、公共设施具备的综合性活动场所。通过集中改造、资源整合、提质升档的方式把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卫生健康等资源加以统筹利用,以联建共享模式实现资源的最优化组合,打造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其基本建设标准如下:

   1.设置综合服务大厅,能提供文化、社保、民政、群工、卫生健康等综合服务。

  2.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室内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需具备文体活动室(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阅览室(农家书屋、科普室)、数字文化服务室、陈列室、志愿者工作室、影音广播室等六功能室。

   3.文体活动场所。村文体广场之类的活动场地不低于800平米,其中配置标准篮球场1个,乒乓球台2张,体育健身器材1套。居委会室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配置1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或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并设置阅报栏、公益广告牌,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4.为特殊群体配置相关健身、阅读活动设施,为少年儿童提供必需的活动场地。

   5.纸质图书要求门类齐全,一般不少于1500册,且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册;报刊不少于5种,全年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1次。创设多元化农家书屋购书模式,逐步尝试“政府配送”向“群众自主选择”的配书模式改革,大力开展全民阅读的推广活动,促进全民阅读效能的逐步实现。

   6.配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包括:文化多媒体设备、移动库设备、便携式音响、乐器、游艺器材、书画用品、档案橱柜等。

7.有条件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免费Wifi服务。

8.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全面覆盖。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相关活动制度,完善其管理体系。结合群众文化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制定工作准则与标准、工作人员职责、文体队伍人员职责等,制定工作人员名册、文体队伍人员名册、开展活动登记,做好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的公示,完善相关的安全维护、设施器材管理等相关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对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职能的有效实现。

  2.探索社会组织与社会人员参与服务。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更多专业性强、服务能力优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文化活动中来;通过社会组织与社会人员的参与,找到群众文化需求点,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实际;同时创新设计和开发活动项目,健全常设项目,使服务站的活动项目、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人性化、艺术化、常态化,确保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3.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建设,灵活运用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效能。其基本目标如下:

  1)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向群众免费开放,且每周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42小时(可以依据农村农忙与农闲季节错时全天开放)。年度服务人次不低于区域人口的10%

   2)基本公共文体服务项目,免费提供比例不低于60%。能让群众免费享受图书借阅、艺术鉴赏、文体培训、视听讲座、体育锻炼等服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和低收入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

   3)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依托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等公共服务机构,每村(居)每月不少于1场电影放映。

  4)积极培育村(居)特色文化、体育竞技、非遗项目、民间民俗等方面的活动品牌,树立品牌意识。文化品牌项目的推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文体活动。

   5)充分发挥阳光工程志愿者、文化志愿者参与并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作用。

   (四)加强基层文体队伍建设

   1.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村(居委会)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1名兼职管理人员。

  2.培育群众性文体队伍。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积极扶持业余文艺团体和乡土文化能人,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助推广场舞、花灯、书画、阅读、合唱、器乐等爱好者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居)有1支以上的文体活动团队,爱好者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年至少开展5次活动,广场舞队伍常年坚持活动。

   3.加强对群众文化爱好者、体育指导员的培养,落实工作津贴制度,发挥群众文体指导员的带动引领作用,提高群众文体队伍整体素质。

  4.加强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文化馆、图书馆要将基层文化工作者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镇(街道)和村(居)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四、政府主导,共建共享

  区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做到分工与合作并举,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区文化馆、图书馆每年都要有针对基层公共文化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交流、文艺志愿服务、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建设阶段:20201月—7

   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完成131个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08

   20208月开始迎接国家、省、市的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有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为确保观山湖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飚(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吴坤玲(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劲松(区政府办副主任)

            冯 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兴科(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成 员:苏海青(区档案馆副馆长)

            陈 晋(区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

            方 舒(区青少年艺术教育中心<少年宫>主任

旷 铭(区科技局副局长)

            赵 军(区民政局副局长)

谢卓君(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 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洪文良(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副主任)

陈 灿(区文化馆馆长)

陈 丽(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包小成(区总工会副主席)

            段练飞(团区委副书记)

周九利(区妇联副主席)

            宋移铧(区残联副理事长)

刘晓燕(区科协副主席)

禚 琳(朱昌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宋文菁(金华镇党委副书记)

            郑 怡(百花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黄胜华(宾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何 静(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焦乾乘(云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 琦(金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薇(世纪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左 璐(金华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璇(长岭街道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

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由陈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情况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多部门协同建设、统一管理、综合开展服务的目标,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使其成为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阵地。

(二)建立多形式的文化服务人员保障方式

1.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文化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办法,解决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无专人管理的问题,同时有效接纳文化志愿者来参与管理服务。

3.充分发挥阳光工程志愿者、文化志愿者等各类志愿者参与并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作用。

(三)建立多种渠道的资金保障方式

1.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余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和村(居)自筹解决。

2.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政府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整合扶贫开发、乡村建设、远程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有关资金,集中投入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附件:观山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