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唐双辉同志代理观山湖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唐双辉同志代理观山湖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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