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去职务的决定
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16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范强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职务,严英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职务,罗敏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职务,蒋成琪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务的请求,并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贵公安机关备案号:52011502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