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德红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德红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观山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并报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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