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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
发布时间:
2020-12-02
来源信息:
观山湖区住建局
一、申报条件
根据《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租房申报条件如下:拥有贵阳市户籍的,凡在本市无房或人居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单身人员收入低于3000元)的,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后,可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申报;外地户籍的居民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或有2年以上完税证明,可在其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公租房。
二、拥有本市户籍的所需申报材料
1.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在户籍地社区领取)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
5.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情况证明资料
6.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审批表
三、非贵阳市户籍的所需申报材料
1.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在居住地社区领取)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
5.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情况证明资料
6.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审批表
7.居住证
8.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社保3年以上或持本市税务部门2年以上完税证明

贵公安机关备案号:52011502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