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观山湖金华镇翁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传承民族文化项目立项调整的批复的公告
现将观山湖区金华镇翁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传承民族文化项目立项调整的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公告单位: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区监督电话:0851-84397679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1115室
电子邮箱:2454740647@qq.com
附件:筑观乡振领批〔2024]14号关于对观山湖金华镇翁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传承民族文化项目立项调整的批复.pdf
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