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通知的公告
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公告单位: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区监督电话:0851-84397679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1115室
电子邮箱:2454740647@qq.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观财基〔2024】29号).pdf
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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