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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通知的公告

关于下达2026第一批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6日)。

公告单位: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区监督电话:0851-84397679

全国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1109室

电子邮箱:623627526@qq.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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