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通知的公告
关于下达2026第一批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6日)。
公告单位: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区监督电话:0851-84397679
全国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1109室
电子邮箱:623627526@qq.com
附件: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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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安机关备案号:52011502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