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乡村振兴
关于下达观山湖区2026年第二批中央、市、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衔接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现对《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市级、区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衔接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3日)。

公告单位: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区监督电话:0851-84397679

全国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1109室

电子邮箱:623627526@qq.com

附件: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市级、区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衔接资金)的通知(观财基〔2026〕11号).pdf


观山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