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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徐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近年来观山湖区无省、市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采取区级财政预算补助的方式,实施耕地宜机化改造323.26亩,补助资金160余万元。

2023年我区按照省、市《关于加快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仔细研究并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及专题报告,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及粮食安全问题,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选定经验丰富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为我区开展内外业比对调查、方案编制工作,于2023年底完成了《观山湖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编制,2024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决策部署,保障粮食安全,我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竞争立项〉的预通知》文件精神,主动申请实施2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全面推进观山湖区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工作开好头。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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