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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舒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 》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是观山湖区属中小学一年级至高三年级,国家有专门课程《道德与法治》由专兼职老师排入课表进行教学,教学活动中教师根据课程学段进行“春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开展法治教育,逐步走深走实。区教育局每年根据每年5月即“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学校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法律法规教育与青春期、心理健康、安全自护、防欺凌教育等相融合,”纳入日常宣传及教学内容,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从小系统化夯实法治思想基础。 

二是在普法工作中区教育局结合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协同联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进行工作联动,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方式每学期进行至少到各个中小学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025年4月开始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律所等部门模拟法庭方式庭审进校园等活动目前开展4期,此活动不断总结规范,下一步向初中推行,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形式多样、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结合“护苗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首先学校进行“测评”、摸排、平时观察等进行摸底排查更新“3+1”不稳定学生(即:学习不稳定、成长环境不稳定、心理情绪不稳定、不良行为)的情况进行研判,分类、分级管理。区教育局汇总学校数据,提请区委政法委分发至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共同牵头,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失学、辍学、单亲家庭等特殊青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和关心关爱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法律知识宣传,有效减少和避免该类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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