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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0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三学社贵阳市委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营商环境中建设用地供给服务工作质量的提案》已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信息不完善问题(如管网迁改、拆迁遗留、废渣填土堆放等未明确披露),我区高度重视。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竞买人决策风险增加、土地开发周期延长,甚至引发后续纠纷,确需系统性优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完善:

1. 配合完善出让文件编制规范。

在土地出让公告、规划条件和《竞买须知》中增设专项说明,明确披露以下信息:地块现状包括地表附着物(如废渣填土)、地下埋藏物、拆迁遗留问题及责任主体;配套承诺:包括官网迁改、水电接入等基础设施实施主体及时间表;生态要求土壤污染检测结果(如有)、废渣清理义务等环保条款。

2. 强化前期调查与责任划分。

多部门联合踏勘:在土地出让前,组织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保、属地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形成《地块现状确认书》,作为附件公开。

明确责任界面:对拆迁、清渣等历史问题,在文件中标注解决时限(如“由属地政府于成交后几个月内完成”),或约定费用承担方式。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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