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的公示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依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资、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1号)、《贵州省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观山湖区2025年实施耕地轮作0.1万亩。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现结合观山湖区实际,将遴选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
实施水稻—油菜轮作1000亩,项目区粮油作物平均亩产较上年提高2%左右。
二、遴选对象
在观山湖区境内实施耕地轮作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按照不高于15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在确保面积落实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际实施面积折算补助标准进行补贴。项目实施的面积按任务数在前茬水稻作物收获后接续种植同等面积的油菜,两季作物面积不得累加。
(二)补助方式。此次项目资金主要采取现金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项目实施后,经镇、区两级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或单位对公账户直接发放给种植主体。
四、实施流程
区级发布遴选公示——镇、村组织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推荐——区级汇总并上报市级备案。
五、申报时限要求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下午17:0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851-879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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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安机关备案号:52011502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