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区政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全面预算管理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明确预算编制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分轻重缓急安排支出,对本单位项目需求进行合理排序统筹安排,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和整合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重点支出。指导区发展改革局及区属国有公司根据《观山湖区区属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准确计算各类经营收益上缴数额及经支申报。二是强化预算申报审核。要求各预算单位申报预算要有充分的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和资金测算、实施计划、各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绩效目标、资金分配方式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单位申报的项目如属中央、省、市确定的,以及与国家资金、民生工程配套的项目,在申报时备注清楚,并附相关纪要、文件复印件等依据。三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效率。四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格按规定对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绩效考核工作。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开展非税收入清缴工作,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启用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系统TIPS自动对账功能,杜绝发生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二)关于聚焦重大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工作实施进度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和农村“五治”工作,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11月,审计发现农村“五治”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一圈两场三改”指挥部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相关项目建设,2021年的3个生活圈、111个项目,已启动107个(启动率96.4%),已完工84个(完工率75.68%)。2022年的10个生活圈、173个项目,已启动170个(启动率98.27%),已完工121个(完工率69.94%)。
(三)关于狠抓审计问题整改,提升审计工作实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制定出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审计部门切实履行督促整改责任。二是多措并举,突出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单位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三是探索创新,完善审计整改模式。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督促指导,核实整改效果。加强对上沟通汇报,研究并提出整改路径、方法措施,促进问题及早销号。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对督促指导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发函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属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监督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审计反映的55个问题中,37个已整改完毕,18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预算执行和调整方面2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一是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国库,区财政局正在试运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TIPS自动对账功能,实现非税收入自动上缴入库,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项目前期经费已收回部分。区财政局按照《观山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观府办发〔2015〕155号)督促区发展改革局继续对应收回的前期工作经费进行清理,问题正在整改中。
2. 预算编制和分配方面3个问题(完成整改)
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未全额下达至部门等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区财政局严格遵循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的原则,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本单位项目经费需求进行合理排序统筹安排,一方面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另一方面也切实做到将所有政府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管理方面2个问题(完成整改)
区属国有公司编制的国有经营预算不符合企业实际,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指导区发展改革局按照《观山湖区区属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财政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将共同督促区属国有公司严格按上述办法做好经营收益计算、申报及上缴工作。
(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方面1个问题(完成整改)
区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准确,组织绩效考核不严格等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农业农村局已要求涉及企业据实重新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及时提交,今后将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严格按规定开展绩效考核。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神方面3个问题(完成整改)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擅自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已追回超范围支出资金;三是区农业农村局按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原则,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坚决杜绝公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上述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3)资产及收入管理方面4个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金华镇卫生院公务用车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问题尚在整改中。二是金华镇卫生院已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盘点,对损毁资产进行了处置并调整了账务,其他按规定建立了资产卡片,确保账实相符;区农业农村局长冲大沟改造项目正组织人员查账核实,问题尚在整改中,其余涉及固定资产问题已整改。三是长岭卫生服务中心应纳入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金华镇中心卫生院已催收停车场收益,并采取措施监督承包人及时缴纳收益;百花湖镇卫生院已要求银行清算应计未计利息,已办理存款利息按季度正常结算手续,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4)会计核算方面3个问题(完成整改)
区农业农村局、长岭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已完成调账处理,强化财会人员监督管理和培训,确保会计制度有效落实,真实完整记录单位经济活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 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2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区科技局已兑现财政奖补资金,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科技局正在采取法律措施追回注销企业应退回奖补资金,问题正在整改中。
(2)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3个问题(完成整改)
区残联针对重大经济事项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经费支出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固定资产采购未履行报批程序等3个问题,采取制定《区残联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及《区残联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内控管理,未签批经费支出经核实后进行补签等措施进行了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3)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4个问题(3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一是区残联已请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对往来款挂账问题进行清理;区科技局已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出催款函,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款项还清后立即上缴财政。上述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区残联、区科技局已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区科技局已采取措施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予以明确,后续严格按标准执行,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区科技局已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求为公务用车安装定位系统,建立健全相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
3.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方面2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已采取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观山街道办针对贵阳北站东广场视界范围景观整治项目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先施工后招标的问题正在整改。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3个问题(正在整改)
观山街道贵阳北站东广场视界范围景观整治项目未按批准的建设内容招标实施,项目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建设,项目超合同约定多拨付工程进度款等3个问题正在整改。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方面2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已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问题已完成整改;观山街道贵阳北站东广场视界范围景观整治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正在整改。
4. 民生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政策落实方面3个问题(2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一是“十五分钟生活圈”总体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区“一圈两场三改”指挥部办公室已采取积极措施推动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11月,2021年的3个生活圈、111个项目,已启动107个(启动率96.4%),已完工84个(完工率75.68%)。2022年的10个生活圈、173个项目,已启动170个(启动率98.27%),已完工121个(完工率69.94%)。二是7个单位已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各镇制定推进“五乱”问题治理的实施方案,完成对观山湖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无人居住空置房、“一户多宅”、农村危房以及风貌整治等情况的巡查台账建立工作。同时编制的《观山湖区农村危房管理办法》正在按流程报批,待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问题已完成整改。
(2)工程管理方面2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
一是8个项目涉及单位已采取措施,今后建设项目将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程序后再开展建设,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恒晖农贸市场消防验收已合格;骁博农贸市场、区建筑产业科技研发停车场消防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问题正在整改中。
(3)投资绩效方面3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
一是区交通运输局已督促和指导企业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合理新增充电桩车位,已符合相关建设标准要求,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区交通运输局已制定《观山湖区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逐步提升新建停车场使用率,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金华园社区养老服务站电梯已开通使用;林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遮阳雨棚和绿化工程等未按要求实施内容已完成整改,小区积水外排不畅问题,居委会已与相关方进行协商,正在推进管道改造,问题在整改中。
(三)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3个问题(完成整改)
一是公益性岗位招聘公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按要求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1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未及时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对前期获取的1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信息进行走访调查,核实该名高校毕业生不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条件。三是13名见习生未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保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业务经办人员立即对接未办理见习人员商业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对该见习单位吸纳见习人员商业保险办理情况进行了核实,已为13名见习生办理保险。
(2)资金支出方面3个问题(1个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
一是100人不符合申领条件领取自主创业补贴的问题正在整改。二是92名领取工资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的问题正在整改。三是未对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开展全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大沟通对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督与过程控制,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上述问题中拒绝退款的8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3)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3个问题(完成整改)
一是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未提供失业登记、就业推荐等服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确保省、市、区、镇(街道)、村(居)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畅通运行。推广使用贵州省劳动力就业大数据平台,依托平台开展全区劳动力数据采集、更新工作,做好求职岗位信息匹配,促进辖区劳动力实现就业。二是职业技能培训与工作岗位不匹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需求预测、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培训服务网络。同时做好培训政策宣传、就业需求及培训意愿收集、组织开班等工作。三是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制培训人员补贴拨付滞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完成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制培训人员补贴资金的拨付。
2. 观山湖区基本养老保险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2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是未严格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少收养老保险费的问题正在整改。二是部分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及利息的问题正在整改。
(2)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方面2个问题(完成整改)
一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上述资金已追回。二是未及时清理、转移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上述资金已清理完毕。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正加快数据共享,建立社保基金数据核查会商机制,加大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纠正违规发放养老金问题。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从整改情况看,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但由于体制机制改革、客观环境变化及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尚需一定时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如观山街道办事处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均未整改,也未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二是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单位和个人不配合,需要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区科技局未追回注销企业享受奖补资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全部追回不符合规定领取的创业奖励资金及失业保险等问题;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如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作出进一步整改的安排和承诺,切实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审计机关应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进一步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完善整改的具体问题台账,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督促责任,定期调度整改情况,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
(三)进一步强化有关方面的协作配合。继续加强与人大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等协作配合,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督促整改整体合力,形成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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