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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观山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审计中有关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资金动态监管。从预算申报、使用管理、绩效评价、资金监管各环节入手,完善财政资金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使绩效目标设定与工作职能、预算支出更加匹配,绩效目标填报更加标准和规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低效无效资金。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财会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维护财经秩序。

(二)关于聚焦审计主责主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审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二是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审计监督,紧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规范权力运行等领域,推进审计监督提质增效。

(三)关于增强监督合力,加大审计整改成果运用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观山湖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工作事项,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压实各级各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分工,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使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得到纠正、制度和管理漏洞切实得到堵塞,坚决做好审计工作的“下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审计工作质效。二是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定期沟通、上报、反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疑点线索,将其作为查办案件、研判干部队伍作风的重要依据;注重在干部选拔、考核中运用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作为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整治站位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区政府领导不定期召开审计整改调度会,听取整改情况,压实整改责任。

(二)部门联合协同督导审计整改。在审计整改推动上破除单一性,积极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多维监督,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2024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4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项,审计专报6篇,深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同时,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职责,坚持“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相结合,针对审计反映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年度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6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持续整改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定期上报整改情况。

(三)压实责任审计整改措施更有效。区属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6个审计项目反映的35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4个问题和1个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按程序销号,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剩余10个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2024年度被审计单位通过落实政策、追缴追回、统筹盘活、账目调整等方式整改资金269088.77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项。

(四)对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动整改。为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区政府不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2016年以来市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未整改完成的违法占地、临时用地复垦、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安置房建设等7项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完成整改2个问题。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整改结果来看,区属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大部分事项均取得较好成效。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未严格审核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43家预算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的问题持续整改。要求各部门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要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备案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支付采购资金,同时对预算编制系统进行合理设置,加强对采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已通过和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划转指标的方式拨付专项资金,严格控制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款。

2. 预算绩效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2023年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已完成整改。已下发通知,完成了2024年5个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二是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在2024年预算调整时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应单位的项目作出调整,并将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低效无效资金严格控制。三是未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问题持续整改。正在拟写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并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修改完善,建立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工作。

3. 政府投资基金监管有待加强。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未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开展评价,也未会同有关部门对基金运作情况开展年度检查的问题持续整改。已牵头启动政府投资基金相关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工作,同时已开展存量政府投资基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一是未按要求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4.57万元;二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调整金额达77,215.05万元;三是差旅费、公务用车租赁费无预算支出。上述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整改,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按要求编制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同时严格采购预算的审批手续。

2. 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财务核算差错6,784.56万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相关会计经办人员开展了约谈,督促其按照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多付采购资金1,991元的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三是对外借款长期未清理,1500万元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持续整改,将持续关注红华物流公司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并与法律顾问、管理人保持沟通,待重整方案确定之后,将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其欠款进行持续跟进。

3. 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资产盘点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已整改,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报告。二是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5辆下发至二级单位使用的公务用车未及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更新相关信息,导致决算报表中的车辆数与实际自用车辆数不符的问题已整改,被审计单位已办理调拨移交事宜。

4. 政府采购管理有待提升。一是先施工后补招投标采购程序,涉及金额413.78万元;二是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即指定服务企业,跨年度支付采购费用284.83万元,上述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被审计单位已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程序和知识的学习,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5.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一个单位采购隔离护栏库存较多,涉及金额159.6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三)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重大决策部署、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突破政府征收补偿方案支付征收补偿费用405万元,超标准支付房屋征收代办公司奖励费11.63万元已整改。已停止发放“提前交房奖励”“物品搬迁损失补助”,并重新修订单位相关制度,规范今后工作。二是违规转移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400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剩余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收益已上缴财政。三是未完成2021年上级下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问题部分整改,已启动现场施工,预计2025年12月完成整改。

2. 重大事项决策与管理需要规范。一是未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后补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35.16万元,违规发包工程或项目给有利害关系及无资质的企业已整改。已修订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贵州观云盛茗实业公司从2022年1月至今均未承接街道的工程类项目和货物采购类项目。二是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3,065.19万元的问题部分整改,已追缴配套费844.89万元,剩余2220.3万元预计2027年1月前追缴到位。三是4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有关工程项目的问题部分整改,已完成1个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

3. 财政财务、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一是一个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235.13万元超两年未使用已整改。属于征拆项目的203.84万元已退回区征收安置中心统筹,其余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31.29万元已全额缴财政国库基本户统筹。二是公务用车账实不符的问题已整改,已收回车辆,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三是无预算支出培训费2.2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4. 民生保障和改善项目需加快进度。一个单位2020年购买的200套公租房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部分整改。已启动项目复工复产,预计2025年12月整改完成。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目标任务完成方面。未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新增标准厂房建成任务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建设完成标准厂房65.1万㎡,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 资金筹集使用方面。区属国有企业改变标准厂房融资资金用途,金额共176,698.85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企业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方式,确保标准厂房建设任务按进度推进。

3. 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审计发现的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等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已按项目建设程序开展工作,提高依法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意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4. 以房招商及标准厂房使用方面。应收未收标房租金4,502.87万元,其中91.8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问题部分整改。截止2024年10月已收回欠缴租金1481.52万元,剩余部分将持续进行清收。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剩余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资金短缺,需要时间逐步消化,如“未按方案清理暂付款20,193.3万元”,会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步消化;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较长工期,且受其他因素影响,短期内无法启动,如“未完成2021年上级下达的4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问题。对于需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将持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整改责任。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提出的“三个如”的重要要求,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建立审计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推动长效机制。二是将督促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要落实好整改的主体责任,树牢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就是失职渎职的思想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成效。

(二)聚焦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走深走实。一是将对审计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持续抓牢抓实审计整改工作;二是要求各主管部门指导本领域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未整改的问题审计部门定期追踪落实。

(三)强化标本兼治,提高整改综合实效。一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部门深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夯实内部治理基础;二是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发力,深挖审计问题背后体制机制不健全原因,将审计中查出的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建立相融合,努力从源头上强化管理,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提高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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