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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观山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观山湖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始终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三个如”的重要要求及审计整改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整改的工作部署。立足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的要求,高位统筹整改工作,周密部署推进举措,聚焦未整改问题构建责任体系与清单管理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整改落地。现将审计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区政府领导定期召开审计整改调度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在推动审计整改过程中,注重打破单一监督格局,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督,提升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效能。2024年度,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3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项,提交审计专报3篇,持续深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审计机关切实履行整改督促职责,坚持“立行立改”与“分阶段整改”相结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年度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在6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求定期报送整改进展。

(三)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11月,审计支出报告涉及的4个审计项目共反映36个问题,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1个问题及9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按规定程序销号,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 100%,其余16个分阶段及持续整改问题总体进展顺利。

2024年度,被审计单位通过落实政策、追缴资金、统筹盘活、账务调整等方式整改问题资金10543.71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项。

(四)持续攻坚克难,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整改

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定期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事项件件落实。针对2016年以来市级审计机关查出尚未整改完成的违法占地、临时用地复垦、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安置房建设等5个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动整改。2024年度,已完成其中2个问题的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整改结果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涉及的大部分事项整改成效明显。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一是预算单位未将连续三年均有支出的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编制,通过追加预算列支的问题已整改,预算单位已将经常性支出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二是预算审核不严,部分预算单位未将具有稳定性、延续性的资产出租收入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持续整改。区财政局在2025年调整预算、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预算编制的范围和要求,并再次强调非税收入编制口径,对于应上缴国库的各项非税收入必须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三是部门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的问题已整改。部门已足额编制采购预算,同时区财政局要求单位编制三年滚动支出预算,针对跨年度项目科学规划资金安排。对拟实施的政府采购,必须在预算年度内保障好预算资金,从源头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

2.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未将绩效评价结果有效用于预算安排,部分连年调减项目仍持续安排预算的问题已整改。在调整预算时,对资金使用缓慢、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相项目进行了调整,将资金安排到急需的项目中去。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财政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纠正部门应执行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持续整改。区财政局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招投标领域政府采购系统整治工作;加强对限额以上项目的拨款审核,对于缺失相关采购资料的拨款将不予拨付,同时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培训指导。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2022至2024年全区19家单位将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报告交由第三方公司填报,浪费财政资金10.9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在安排预算时从严从紧,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应压尽压;在全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检查,追回财政资金16.5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69.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加班餐费2.99万元,部分报销发票不合规的问题持续整改。

2.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食材采购未按实际购买情况开具发票已整改。从2025年2月起,食堂货款结算发票均按实际购买情况开具;同时完善食堂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验收等环节,在新签订的食材供应协议中明确发票开具与实际采购量必须一致,并设置违约条款。二是故意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43.94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已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25年第四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预算和采购相关制度。三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服务外包项目转包问题严重,加重财政负担的问题已整改。

3.部门预算编制不精细,执行不严格。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中对项目执行研判不足,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持续整改。已与项目施工方沟通完善评审资料,施工方承诺在 2025年度内配合完成结算评审,否则自愿放弃项目尾款。二是挤占挪用资金问题已整改。挪用资金已于9月初全额退还,并于9月中旬退还财政国库。

4.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采用“以租代购”方式超标准配备复印机、计算机,浪费财政资金15.0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通过党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组织学习4次,全面清查资产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已完成22台电脑、3台复印机清退,其余9台电脑将于2025年12月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

(三)重点领域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作履职不力。一是审核把关不严,默认中标公司编制预算并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损失833.74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已与对方终止协议并开展专项审计;二是2021至2022年实施的5个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多付的3.02万元监理费已追回。二是验收不严,31处养老服务站点改造存在弱电工程偷工减料,涉及资金24.37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已向2家施工单位下达《整改告知书》,要求限期补足设施设备,目前已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安装。三是日常履职不到位,2家养老机构未办理备案登记的问题持续整改。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报送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5人取得执法证。四是审核把关不严,致养老机构重复享受建设补贴5.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已追回重复发放补贴。

2.履行政府采购及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一是采购行为不规范,致不具备资质企业中标、企业串标等问题频发的问题已整改。已约谈相关人员,核实项目实施情况,加强企业资质审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未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导致消防验收无法通过,建成后闲置的问题持续整改。积极对接,严格按程序提交图纸审核,申请补办施工许可证,2025年8月22日,项目已通过验收。三是先施工后招标,致施工单位利用不平衡报价中标获利,造成资金损失39.31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正与施工单位贵州雅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沟通交涉。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两家国有企业连年亏损,2021-2023年共计亏损2585.2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已采取压缩开支、盘活资产、谋划新项目等措施。已向各村合作社发送解除合作协议函,将土地退回合作社自行经营;与贵阳银行协商申请贷款展期降息,并计划重新申请贷款发展酒厂产业;与四川新源华泽酒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以品牌入股增加收益。

2.行政事业资产方面。一是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资产闲置、未入账或由个人无偿使用,涉及金额 5521.36万元。其中,资产闲置25.4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已督促重新安装热水器,帐篷作为应急储备物资使用;资产未及时入账5495.9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指导相关村将资产录入“三资”台账;设施被个人无偿使用的问题已整改,已与设施使用人签订租赁合同,督促支付 2022-2024年租金。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其中,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已整改,已完成养老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入账,并印发相关管理制度;资产交接手续不全的问题已整改,已找到三方协议并登记完善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收取使用费问题已整改,相关企业已缴纳使用费100万元;公务车辆账实不符的问题持续整改,正按程序将车辆划拨。

3.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审计方面。一是违法用地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86.1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已制定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学习,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二是闲置撂荒耕地435.36亩的问题持续整改。根据土地情况分类种植,三季度已完成杂草清理和翻耕,四季度继续推进,力争问题销号。三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面积2356.47平方米的问题持续整改。已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三季度已了解办理手续所需资料,9月收集整理资料报批,力争四季度完善手续。四是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巡查流于形式,未及时上报故障的问题已整改。现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结合审计整改实际进展,剩余16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根源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一)主体责任传导存在“衰减”,内生动力不足

部分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的政治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审计反馈、轻整改落实”的倾向。虽已开展自查自纠,但未从根本上树牢财经纪律意识,整改措施多停留在“补手续、学制度”层面,对人员责任追究和内部管控强化力度不足,反映出“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就是失职渎职”的意识尚未完全扎根。

(二)复杂问题跨部门协同不畅,整改合力薄弱

部分问题涉及多部门权责交叉,却未建立有效的责任共担和联动推进机制。多部门协同解决供水工程建设、资质办理、水质监管等事宜,但目前仍以单一部门推进为主,横向协调成本高、效率低。又如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既需区级部门完善资料,又需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协调审批流程,纵向联动机制不健全导致手续办理周期延长。

(三)历史遗留与发展阶段叠加,整改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转型脱困周期长。两家国有企业连续三年累计亏损超2500万元,受市场需求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即便采取压缩开支、合作引资等措施,仍需经历项目培育、市场开拓等过程,短期内难以实现扭亏为盈。二是民生与合规平衡难。如养老服务站点弱电工程整改,需在保障老年人正常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更换设施设备,施工周期受服务运营限制;闲置撂荒耕地整治则受土壤条件、种植规划、农户意愿等多重因素制约,需分阶段逐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三级整改责任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审计工作“三个如”的重要要求,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针对典型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推动机制,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强化政治认知。二是构建 “审计部门督查、主管部门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通过签订责任承诺、公示责任清单等方式,树牢“整改不力即失职”的意识,推动各方主动扛起整改责任。

(二)细化问题清单,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围绕未整改问题建立分类清单,聚焦企业经营、跨部门协同等重点领域,明确整改方向与推进节奏,实行“清单制+销号制”管理。二是强化协同联动,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整改指导,被审计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审计部门常态化跟踪整改进展,对滞后问题及时督办提醒,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三)突出标本兼治,提升整改综合效能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联合核查、群众参与验收等方式核验整改实效,推动各单位深挖管理漏洞,优化内部管控流程。二是聚焦体制机制短板,结合整改实践完善预算管理、采购监管等制度规范,明确关键管控标准,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推动具体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融合,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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