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索引 号: 000014349/2024-979855 成文日期: 2024-06-28
文 号: 观府办函〔2024〕10号 发布时间: 2024-06-28 16:18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24年春耕生产及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观府办函〔2024〕10号)

发布时间: 2024-06-28 16:18 字体:[]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音频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2024年春耕生产及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2024年春耕生产及农业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利用我区现有耕地资源和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扎实推进春耕备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春耕生产暨全年粮油生产目标任务,结合《中共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贵安10万亩蔬菜保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筑农领通〔2024〕3号)、《贵阳贵安2024年春耕备耕暨粮油生产工作方案》《观山湖区农业产业三年(2024-2026年)攻坚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城市近郊蔬菜稳定供给,坚定不移稳面积、提单产,稳产量、强管理,重品质、创品牌,全力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粮食安全生产、蔬菜产业发展、水果提质增效、茶叶绿色生态、林下多元发展、食用菌提速发展),持续做精做特都市现代农业。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紧紧围绕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大豆种植面积3项粮食安全考核“一票否决”考核事项,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压紧压实种植面积,把种植任务明确到季节、分解到镇,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块,建立台账、强化推进。紧盯水果、蔬菜、茶叶、林下经济4个主导产业和“泉水米”、中药材2个特色产业,突出鲜食玉米、食用菌等示范产业,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同时,着力推进一产提升。全年完成粮食种植3.2万亩、产量1.3万吨,蔬菜种植6.08万亩次、产量9.6万吨,水果产量1.35万吨、茶叶产量270吨、中药材产量0.1万吨、食用菌产量0.04万吨,培育大户45户、家庭农场5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新增流转耕地面积300亩。通过示范创建、基地打造等措施,努力推进农旅融合发展,为环百花湖农业产业带创建奠定基础。

(一)粮食

1.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2万亩、产量1.3万吨(其中:水稻种植0.36万亩、产量0.2万吨,玉米种植2.34万亩、产量1万吨,大豆种植0.1万亩、产量0.01万吨,马铃薯种植0.3万亩、产量0.08万吨,杂粮种植0.1万亩,产量0.01万吨)。

2.形成“1+5”水稻种植基地,即:百花湖镇下麦城村1个300亩“泉水米”生态种植示范基地,百花湖镇上麦城村、谷腊村、盘龙洞村、朱昌镇郝官村、金华镇苍坡村5个水稻核心种植基地。

3.形成“3+12”玉米种植基地,即:金华镇蒿芝村、金华镇苍坡村、朱昌镇赵官村3个特色鲜食玉米种植示范基地,百花湖镇坪山村、盘龙洞村、萝卜村、竹林村、谷腊村,朱昌镇长冲村、青龙村、郝官村,金华镇何官村、上枧村、翁贡村、翁井村12个籽粒玉米种植基地。

4.培育粮食单季作物种植面积10亩以上或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25户、合作社3家、农业企业3家。

5.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

(二)示范田

1.创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4个,各1000亩(其中:朱昌镇完成区委主要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百花湖镇完成区政府主要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金华镇完成区委分管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百花湖镇完成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实现单产较前3年平均单产提升5%以上目标。

2.落实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示范责任田2个,各500亩。

3.创建各镇党政班子成员领办示范责任田各500亩。(区、镇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在本镇全覆盖的情况下可以重复)。

4.实施区、镇农技人员基础性服务和“揭榜挂帅”示范责任田,其中:副高级农艺师300亩、中级农艺师200亩,单产较前3年同一地块平均单产提升5%。

5.创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6个共1000亩(其中:百花湖镇下麦城村“泉水米”生态种植示范基地1个300亩,苍坡村、赵官村2个特色鲜食玉米种植200亩,稻+渔、稻+虾养殖200亩、稻菌轮作300亩)。

(三)蔬菜 

1.完成蔬菜种植面积6.08万亩次、产量9.6万吨,其中:辣椒0.1万亩、产量0.2万吨。

2.完成蔬菜育苗0.3亿株。建成育种加速器1个,建设育苗产学研基地1个,创建一批专家院士示范基地。

3.建设标准设施蔬菜基地500亩,打造蔬菜专业村4个及夏秋蔬菜保供示范基地1600亩,建设“粮+菜”高效接茬示范基地1500亩,建设辣椒种植示范基地100亩,建成精品蔬菜基地100亩,建成速生蔬菜基地300亩,建成大宗蔬菜基地3500亩,推广蔬菜生态化栽培技术示范推广0.45万亩(其中:夏秋0.3万亩、冬春0.15万亩)。

4.培育蔬菜种植面积10亩次以上的经营主体20家,创建健康菜园1个,设立农膜回收点1个。

5.启动蔬菜公用区域品牌创建,启动二级批发市场建设(观山湖区本地蔬菜批发市场)。

(四)水果

1.稳定果园面积1.15万亩,完成产量达1.35万吨。

2.推进0.11万亩果园提质增效,完成朱昌镇郝官村黄桃种植150亩。

3.打造最美果园2个。

(五)茶叶

全面实施茶园绿色防控及生产技能提升改造,着力提升茶叶品质,推动品牌发展,稳定茶叶采收面积0.55万亩、产量达270吨。

(六)林下产业

1.完成林下食用菌种植500亩,打造200亩以上种植基地1个。

2.完成林下中药材种植1200亩,打造200亩以上种植基地1个。实现中药材采摘面积达4000亩以上、产量达1000吨。

3.建成金华镇干井村500亩林下菌药科普采摘观光示范基地。

4.培育100亩以上经营主体3个。

5.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展林蜂养殖200箱,林下养殖面积达300亩以上、产值达60万元以上,林下野生菌采摘面积达1万亩、产值达1000万元。

(七)食用菌任务

1.完成食用菌种植750亩,产量920吨(金华镇360亩、产量530吨,朱昌镇190亩、产量300吨,百花湖镇200亩、产量90万吨)。

2.提升改善朱昌镇高寨村100亩林下大球盖菇种植基地、金华镇干井村200亩林下羊肚菌种植基地的设施,实现食用菌产量175吨。

三、重点工作

(一)粮食安全生产

按照良种、良法、良技、农机、农艺等融合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省农科院技术服务团队资源,强化“优品种、用良法、推良技、抓示范”方式,力争粮食单产提升2%。

1.抓良种。按照省市主推品种,选择适宜种植的优质品种,确保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

2.抓良法。强化“政院、政校、政所”合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与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旱粮研究所等合作,按照种植季节,从耕、育、种、管、收全过程进行指导服务,确保总产量较前三年平均产量提升2%以上。积极推广玉米“一增五改”、水稻“两增一调”,着力推进水稻集中钵盘育秧机械化种植、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等技术,保障单产提升。

3.抓示范。按照“五个示范”要求(即优种示范、农业机械化示范、组织方式示范、改革创新示范、实际成效示范),全面推进各类示范田创建,各级示范田单产较前三年平均水平提升5%以上。一是创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4个,各1000亩(其中:朱昌镇完成区委主要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百花湖镇完成区政府主要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金华镇完成区委分管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百花湖镇完成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1个1000亩),支持各镇抓好区级领导示范责任田创建,分别给予1个示范田一次性补助10万元,用于落实“五个”示范。二是创建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示范责任田2个各500亩;三是创建各镇党政班子成员领办示范责任田各500亩;四是实施区、镇农技人员基础性服务及“揭榜挂帅”示范责任田。

4.抓特色。完成朱昌镇长冲村甘冲稻菜轮作、郝官村稻+渔、金华镇翁井村稻+虾、苍坡村稻菌轮作、百花湖镇下麦城村稻油轮作5个水稻生态特色种养殖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稻+渔养殖100亩、稻+虾养殖100亩、稻菌轮作300亩;完成百花湖镇下麦城村300亩“泉水米”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支持苍坡村、赵官村等发展特色鲜食玉米种植200亩,带动郝官村、长冲村、翁贡村等种植鲜食玉米1300亩。

5.抓农机。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及经营主体强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对购置农机、农具、烘干等设施设备的,按照各级财政补助不超80%标准进行补助。积极鼓励支持农户及种植经营主体开展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应用,按照机耕80元/亩/季、机种100元/亩/季、机收100元/亩/季的标准给予补助。

6.抓设施。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粮食种植主体强化生产便道、灌溉设施等必要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项目评审金额的50%给予补助,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及降低耕种成本。

7.抓主体。持续鼓励和支持农户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联结,培育粮食单季作物种植面积30亩以上大户25户、合作社3家、农业企业3家。一是对流转耕地面积30亩以上、流转年限在3年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发展粮油、粮菜轮作且单产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无秸秆焚烧行为,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及农膜采取回收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按照3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对流转耕地面积30亩以上且撂荒2年以上、流转年限在3年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开垦耕地,全年发展粮油、粮菜轮作且单产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无秸秆焚烧行为,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及农膜采取回收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按照3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开垦补助。

8.抓品牌。积极支持和引导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农产品培育和申报,积极培育有机农产品,积极谋划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面实现达标合格农产品。投入资金持续打造“泉水米”区域公用品牌,启动“观山湖鲜食玉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驰名商标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奖励资金1万元、3万元、5万元。

9.抓保障。强化极端天气预测、预判、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做好灾害风险研判预防等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体购买农业产业商业险种,尽可能降低自然灾害亏损风险,对购买农业产业商业险种的经营主体,按照80%比例给予补助。

(二)蔬菜产业发展

坚持精品优质发展,紧盯辖区70万人口市场需求,围绕保供、优质、高效,聚焦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提质老基地、拓展新基地,实现全年蔬菜种植6.08万亩次、产量9.6万吨。

1.抓品牌。启动农产品区域公用系列品牌,创建“观特蔬”品牌。积极鼓励经营主体发展设施生态绿色种植,创建绿色食品品牌,提升产品价值,对认定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驰名商标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奖励资金1万元、3万元、5万元。

2.抓种业。借助与岳麓山合作契机,在金华镇翁井村建成育种加速器1个,推动我区种业芯片发展。在金华镇苍坡村建设育苗基地基地1个,保障我区粮油、蔬菜种苗供给。

3.抓基地。一是设施蔬菜基地。建成500亩标准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发展大宗蔬菜种植,实现蔬菜产量达1500吨以上。以改善设施条件、提升基地生产能力为目标,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强化生产便道、灌溉设施、种植大棚、水肥一体化、田间分拣、产地初加工等必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设施,市区两级给予不超过50%补助(含)。二是一批示范基地。在朱昌镇发展精品蔬菜基地100亩,在朱昌镇提升改造速生蔬菜基地300亩,发展大宗蔬菜基地3500亩(金华镇1500亩、朱昌镇1500亩、百花湖镇500亩)。

4.抓示范。一是专业村。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思路,以“一村一品”为目标,利用夏秋冷凉气候,结合本地市场需求,以叶菜类、根茎类、瓜果类蔬菜为主,突出本地特色品种,打造规模适度化、种植生态化、产品精品化的蔬菜专业村4个及夏秋蔬菜保供示范基地1600亩(朱昌镇长冲村500亩、金华镇上枧村300亩、翁贡村300亩、苍坡村500亩),实现蔬菜产量3800吨以上。区级按照1000亩以上补助200元/亩、500-1000亩补助150元/亩、300亩-500亩补助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支持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二是“粮+菜”。充分利用冬闲田土,挖掘蔬菜生产潜能,着力推进粮菜轮作示范田创建,努力提升蔬菜产量,建立“粮+菜”高效接茬示范基地1500亩(百花湖镇500亩、朱昌镇500亩、金华镇500亩),实现蔬菜产量1900吨。区级按照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支持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三是辣椒。充分借助岳麓山专家院士团队力量,积极探索辣椒四季种植技术,创建专家院士辣椒种植示范基地,在金华镇发展大棚种植100亩,带动辣椒种植1000亩,产量达1500吨以上。四是健康菜园。突出绿色生态基地形象,支持主体实施生态种植、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推进健康菜园创建,建成金华镇苍坡村健康菜园1个,发展体验式采摘。同时,加强农膜及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在金华镇设立农膜回收点1个。

5.抓主体。结合市场需求,培育种植蔬菜10亩次以上大户、家庭农场及合作社等经营主体20家,重点推广集约化育苗、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发展订单农业,畅通产销渠道,培育蔬菜种植能手,实现蔬菜产量0.4万吨以上,夯实蔬菜产业发展基础。对常年种植蔬菜面积达30亩以上、单季亩产达1.5吨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300元/亩进行补助。

6.抓流通。组建区级农业平台公司,建设农产品二级批发市场,打通市场销售渠道,发展订单种植。

(三)水果提质增效

坚持高端品牌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实施低效果园品种更换发展黄桃种植,做强“观桃”品牌。继续抓好1.15万亩果园管理,完成水果提质增效1100亩(朱昌镇500亩、金华镇500亩、百花湖镇100亩),创建最美果园2个,实现水果产量1.3万吨(朱昌镇0.5万吨,金华镇0.27万吨,百花湖镇0.53万吨)。

1.育主体强推进。着力培育50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经营主体,对亩均年产值达2万元及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600元/亩标准给予奖励。

2.强生态提品质。全面实施绿色防控提升产品品质,完成水果提质增效1100亩(朱昌镇500亩、金华镇500亩、百花湖镇100亩),鼓励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驰名商标,对认定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驰名商标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奖励资金1万元、3万元、5万元。

3.上设施提产量。以改善设施条件、提升基地生产能力为目标,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强化生产便道、供水设施、绿色防控、分拣、产品加工等必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设施,按照项目评审金额的50%给予补助。

4.调布局促发展。完成草莓种植基地观光设施改造2个(朱昌镇高寨村草莓基地、金华镇翁井村草莓基地),强化园区采摘步道、灌溉、加工等设施建设,打造最美果园2个,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茶叶绿色生态

积极引导茶叶种植企业,全面实施茶园绿色防控,支持企业开展茶叶生产技能提升改造,着力提升茶叶品质,推动品牌发展,确保茶叶采收面积达0.55万亩、产量达320吨以上。积极鼓励支持神鹊茶场举办“美美观山湖”第三届春茶开采季活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助推乡村旅游发展。

(五)林下多元发展

坚持多元发展,围绕“山地增绿、林农增收、林业增效”目标,结合当前耕地种粮优先原则,充分利用20万亩林地资源,重点发展林下食用菌、中药材产业,建成金华镇干井村500亩林下羊肚菌、天麻、灵芝、重楼等林菌、林药科普采摘观光示范基地,提升完善朱昌镇高寨村100亩林下设施大球盖菇种植示范基地。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金华镇苍坡村发展林蜂养殖200箱。实现林下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2000亩、产值2000万元(朱昌镇500亩、500万元,金华镇1000亩、1000万元,百花湖镇500亩、500万元),林下养殖面积达300亩、产值达60万元(朱昌镇100亩、20万元,金华镇100亩、20万元,百花湖镇100亩、20万元),林下野生菌采摘面积达1万亩、产值达1000万元(朱昌镇2000亩、200万元,金华镇2000亩、200万元,百花湖镇6000亩、600万元)。

1.强产业。积极鼓励支持林下赤松茸、天麻、灵芝适度规模发展,积极探索林蜂养殖,逐步推进林下多元化发展。

2.抓主体。积极引入企业发展林下种养殖产业,快速推进一产发展。

3.优设施。支持企业完善必要的喷灌、生产便道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能力。对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种植达100亩以上且年均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评审金额的50%给予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

4.促推动。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林下种业发展,打造林下科普研学项目,努力推动三产发展。积极鼓励支持企业采取“政院”“政校”“政所”合作方式,着力推进林下种业发展。

(六)食用菌提速发展

以育主体、强示范、提规模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我区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保障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对单季发展30万棒及以上的种植经营主体,按照1万棒/亩的种植标准及0.1元/棒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以上补助遵循从高不从低的原则进行,相同内容不得重复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区、镇验收合格后,直接补助给实施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特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技术保障、督查检查等工作。 

(二)纳入考核。各镇粮油、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农业现代化和高质量考核。 

(三)技术保障

组长:左俊松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仕勇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负责人 

        黄琼朱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郑丹金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元进 百花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区、镇两级农技人员

技术支撑单位: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有关科研院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

(四)资金保障。为充分调动各类种植经营主体的种植积极性,确保春耕生产及农业产业发展有序开展,各项补助资金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五)信息报送。各镇、村认真落实好种植地块,建立到村、到户、到地块种植台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于5月30日前上报水稻、玉米、大豆实际种植台账至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观府办函〔2024〕10号   附件1、2、3、4、5、6、7、8、9、10、11.xlsx

1.观山湖区2024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观山湖区2024年蔬菜生产任务分解表;

3.观山湖区2024年蔬菜产业发展任务分解表;

4.观山湖区2024年食用菌产业任务分解表;

5.观山湖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务分解表;

6.观山湖区2024年水果产业任务分解表;

7.观山湖区2024年中药材产业分解分解表;

8.观山湖区2024年茶产业任务分解表;

9.观山湖区2024年领导领办示范责任田分解表;

10.观山湖区2024年特色示范基地任务分解表;

11.观山湖区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