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 000014349/2024-1018124 | 成文日期: | 2024-07-02 |
文 号: | 观府办函〔2024〕11号 | 发布时间: | 2024-07-02 16:51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奖补政策》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
乡村旅居奖补政策
为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爽爽贵阳·旅居生活”计划的指导意见》,激发乡村旅居发展活力,加快推进“爽爽贵阳·旅居生活”各项工作在观山湖区落地,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奖补类政策
(一)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所在村寨奖励
当年被评定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所在的村集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补助
针对纳入乡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经营户投资建设经营的乡村旅居点,经村、镇认定,已按照旅居生活要求开展房屋改造施工,且已投资2万元及以上的,即给予1万元补助;房屋改造完毕,配备客用独立卫生间、洗漱用具、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网络信号等设施设备,满足旅居生活接待要求,且设施设备投入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再给予1万元补助。乡村旅居点投入运营后,经贵阳市观山湖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按照《2024年乡村旅居经营用房认定参考标准》评分,对划分为一类(95分以上)、二类(90-95分)、三类(80-89分)的“爽爽贵阳 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打分表见附件1)
以上经营户如已获得闲置农房盘活民宿、农家乐奖励补助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政策
纳入乡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的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若在我区贷款3年及3年以下,贷款金额为10万元及10万元以下的,可享受贷款贴息100%的政策。每户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贴息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贴息开始申报时间为本方案生效之日起每年年底一次性申报。
三、职业技能提升政策
对于纳入乡村旅居试点培育的村寨,积极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如烘焙类培训、厨师技能培训等,且获得第三方考评机构考评合格发证(如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等)的乡村旅居点经营者或从业人员,从事旅居生活工作满一年的,经镇政府认定符合条件后,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每个经营户补助最多不超过5人)。
四、旅行社政策奖励
针对每年带团队游客(每次20人及以上)到我区乡村旅居试点培育村寨进行游玩(留宿7晚及以上)的旅行社,分别按淡旺季给予补贴。旺季(5月-10月)按照每人每天1.5元给予补贴;淡季(11月-次年4月)按照每人每天2.5元给予补贴。
五、上限入统及提质增效政策奖励
凡经申报纳入我区限上住宿企业的乡村旅居点市场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自纳入限上企业的次年起,3年内每年营业额较上年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每年奖励10万元。(凡申请享受本政策的,不再享受我区已出台的其它同类政策)。
六、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施行。
七、政策解释
本政策由贵阳市观山湖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乡村旅居经营用房认定标准打分表
2.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所在村寨奖补实施细则
3.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补助实施细则
4.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
5.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经营者或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助实施细则
6.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旅行社奖励实施细则
7.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市场经营主体上限入统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2: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重点产业项目所在村寨奖补实施细则.docx
附件3: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补助实施细则.doc
附件4: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经营户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doc
附件5: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经营者或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助实施细则.doc
附件6: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旅行社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7:观山湖区“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乡村旅居点市场经营主体上限入统奖励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