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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2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2022年,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遗漏、不泛化。现公布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标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相关工作动态21条、部门公告2条、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2条,共计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条,均已回复,没有出现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政务公开网站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发挥信息宣传平台作用,全面公开观山湖区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及时、准确调整发布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检索。二是按照制度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信息发布制度,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有关培训,保障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圆满完成相关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9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规范、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等问题。

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